Privacy policy
制定时间:2015年4月1日
株式会社三景(以下称为“本公司”)将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视作本公司的社会责任,并恪守本隐私政策。
本公司制定公司内部章程“个人信息管理规则”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标准”,要求董事及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派遣员工、钟点工、兼职人员,下同)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令及规范。
本公司将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除事先获得本人同意或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及其他法令认可的事由外,仅限在下列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
除下列情况外,在未事先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公司绝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本公司在管理个人信息时,为防止发生非法访问、丢失、泄漏、损毁等情况,应采取合理的措施。
为妥善管理个人信息,本公司在要求董事及所有员工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同时,积极开展教育启蒙活动。
对本公司持有的个人信息,在收到本人要求公开、修改、增加、删改、停止使用、删除、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或使用目的通知等申请时,本公司在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后,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迅速、真诚地予以应对。
此外,如果申请不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规定的条件,或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法令规定,存在拒绝公开等事由,本公司有权拒绝该申请。
关于公开等申请、意见、问题、投诉、其他个人信息处理的咨询,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邮寄信函 | 邮编135-0062 东京都江东区东云1-7-12 KDX丰洲Grand Square 6F 株式会社三景 经营企划部经营战略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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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电子邮件 | sahp-contact@sankeicoltd.co.jp |
造访本公司 | 如果您直接造访本公司,可能无法接待,敬请谅解。 |
制定时间:2016年1月1日
本公司将通过以下方针运用特定个人信息。
为识别行政手续中的特定个人,遵守号码使用等相关法律及法令,并加以运用。
【组织的安全管理措施】
・为明确特定个人信息事务处理的责任机制或事务处理规则,制定了《特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人的安全管理措施】
・对从事特定个人信息等处理事务的员工实施定期培训。
・特定个人信息处理的相关负责人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必须贯彻保密义务。
【物理的安全管理措施】
・立管理区域,用以管理特定个人信息文件处理的信息系统,同时设立处理区域,用以实施特定个人信息等的处理事务。
・针对处理特定个人信息的设备、电子媒体及文件,采取妥善的防盗措施。
【技术的安全管理措施】
・妥善安排可访问特定个人信息的事务处理担当人员,并设定合理的信息范围。
・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针对处理特定个人信息文件的电脑、服务器等的非法访问。
关于特定个人信息处理的问题、投诉及其他事宜,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络我们。
窗口:管理部门 总公司管理部 八木 真悟
(邮箱地址:shingo-yagi@sankeicoltd.co.jp)
管理部门 总公司管理部 人事小组 近藤 浩人
(邮箱地址:hiroto-kondo@sankeicoltd.co.jp)
电话号码:03-6757-2786
如发生法律修订或其他必要情况,本公司将对上述1与2所制定的方针进行修订。
谨上